市政府文件
索引号 014416330/2007-01223 分类 民政、扶贫、减灾,扶贫
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07-05-14
文号 泰政复[2007]47 时效 有效
关于同意调整泰兴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
  • 信息来源:市政府
  • 发布日期:2007-05-14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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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兴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》(泰政字〔2007〕7号)收悉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(苏政复〔2007〕29号),同意你市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南沙镇与溪桥镇合并,设立新的溪桥镇,镇政府驻溪桥东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溪桥镇行政区域面积64.08平方公里,人口6.46万人,辖2个社区居委会、20个村委会。
二、同意撤销过船镇和大生镇,将原过船镇所辖区域与原大生镇管辖的天星桥居委会及洋思、蒋榨、红旗、五杨、芦碾、翻身、天星、新星等8个村委会合并,设立滨江镇,镇政府驻五杨;并将原大生镇管辖的大生、三联、三阳、蔡巷、蔡桥等5个村委会划归泰兴镇管辖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滨江镇行政区域面积75.3平方公里,人口5.93万人,辖2个社区居委会、17个村委会;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90平方公里,人口23万人,辖21个社区居委会、25个村委会。
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确保社会稳定。
二○○七年五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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